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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勘察设计处关于2020年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
2020-03-18 2030

勘察设计处关于2020年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


各相关单位:

   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今年不单独进行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检查,各级住建部门结合日常管理,强化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的管控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企业资质有效期内,电子出图章自动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,其资质证书副本不加盖动态检查印章。

    二、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、切实落实三级校审和签字签章制度、加强图档管理等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。

    三、各级住建部门依托行业管理平台(企业管理、施工图审查、电子出图章、注册师管理、云勘探、入滇信息登记等模块),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要求,强化对企业和项目的抽查检查,齐抓共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
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

2020年3月18日


信息来源:http://zfcxjst.yn.gov.cn:84/home/article?id=2258